最新工程造价管控、结算支付、修改后的《招标投标法》等最新政策解读暨营改增后计价合同招标对策分析及审计监督管理(呼和浩特,7月7-9日) 【举办单位】北京曼顿培训网 www.mdpxb.com det365手机版 www.poford.com 【咨询电话】4006820825 010-56133998 13810210257 【培训日期】 呼和浩特,2018年7月7-9日;银川,2018年7月28-30日 哈尔滨,2018年8月17-19日;乌鲁木齐,2018年8月31-9月2日 昆明,2018年9月14-16日;成都,2018年10月19-21日 【培训地点】呼和浩特、银川、哈尔滨、乌鲁木齐、昆明、成都 【培训对象】各地政府建设项目监管部门、招标办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、工程交易中心、投资项目评审中心;各业主单位从事基建、合同管理、工程项目建设、开发、审计、监察等相关部门人员;各施工、监理、项目管理、工程造价、招标代理;中、高等院校、医院及科研机构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等。
【课程背景】 各有关单位: 工程造价管控与合同管理,是工程管理领域的传统主题,也是永恒的主题,“用好投资、管好造价”一直是各级工程投资单位关注的重点。造价管控对专业技术和政策把握两方面的要求都较高,近期相继出台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》(国办发[2017]19号)、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造价事业发展“十三五”规划的通知》(建标[2017]164号)、 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》(建标[2017]209号)等文件,对新时期的造价管控与合同管理提出了一些新政策、新思路和新方法,一线专业人员需要正确理解和掌握这些文件精神。 管好投资、控制造价有两个关键“抓手”——招标计价和工程结算。如何抓住招标计价设计和合同计价条款约定,往往会成为工程投资控制的“胜负手”。面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变更和签证时,如何按合同办事而不是“另起炉灶”定价,是衡量工程结算的专业水平和规范性的“标尺”。当然,再好的招标设计与合同约定,如果不能有效执行,那也是“一纸空文”,因此必须要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。 党的十九大提出,要转变政府职能,深化简政放权,创新监管方式,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。全国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之际,我国招投标制度改革又出现一些新动向。2017年9月4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(局)联合印发《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》等“五个标准招标文件”,财政部修订的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87号)已于2017年10月1日施行。2017年12月27日,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八十六号主席令,修改后的《招标投标法》已于12月28日施行。国家发展改革委以第10号令发布《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》,已于2018年1月1日施行。
【课程大纲】 第一部分:最新工程造价管控、结算支付和合同管理实务焦点共性问题分析解决思路 1、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》(国办发[2017]19号)、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造价事业发展“十三五”规划的通知》(建标[2017]164号)、 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》(建标[2017]209号)等文件重点内容解读; 2、招标清单缺漏的价款补偿分析; 3、招标清单特征描述不准确的结算影响; 4、合同价格形式的选择条件与有效设计; 5、风险幅度约定与价差调整; 6、“固定”了市场风险的单价就一定能被“固定”吗? 7、“法规文件变化”能被包干在合同风险里吗? 8、如何合理分配合同风险? 9、合同文件与招投标文件中的计价约定不一致应如何处理? 10、“单价合同”是否“单价优先”? 11、清单工程量与施工工程量的区别和结算陷阱 12、工程量变更中如何应对“不平衡单价”? 13、工程变更中如何参考类似项目的单价?无类似项目的变更如何计价? 14、措施方案变更的责任分析与计价处理; 15、工程造价的核减核增与审计的定性定位; 16、工程造价审计的重点内容与方法; 17、竣工结算管理综合案例分析。 第二部分:营改增下计价、招标、合同对策分析、风险防范与案例分析 1、财税〔2016〕36号文《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》、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7号公告《纳税人跨县(市、区)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》、建办标[2016]4号文《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》、财税〔2017〕58号文《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》等文件的重点条文解读; 2、营改增前后工程计价结构的案例对比分析; 3、营改增后工程计价盈亏因素的案例分析; 4、营改增后甲供材料与设备的计价与计税规定与案例分析; 5、营改增后招标控制价与投标报价的计价算例; 6、为什么“清包工工程”、“老项目”大多选用简易计税方法计价? 7、“甲供工程”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一定对业主有利吗? 8、营改增后“新项目新报价”的计税方法的选择与明确; 9、甲供内容和比例给定,选择哪种计税方法对业主更优化? 10、甲供材料设备增值税可抵扣率17%,比工程造价中增值税可抵扣率11%大,是不是甲供越多抵扣越多、对业主越有利? 11、“新项目老报价”的合同价格 “剥离”与调整; 12、“老项目老报价”的结算价格 “剥离”与调整; 13、“EPC项目”计税方法选择与计价算例; 14、“总分包项目”计税方法选择与计价算例; 15、营改增后建设单位对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的审查要点。 第三部分:修改后的《招标投标法》等最新政策解读与招投标采购实际案例分析 1、《招标投标法》修改的核心要义及实施条例的要点; 2、《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》解读; 3、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87号)重点条文解读 4、《标准招标文件》(2017年版)制定原则、意义、适用范围; 5、《标准招标文件》(2017年版)投标人须知重点解读; 6、《标准招标文件》(2017年版)评标方法重点解读; 7、《标准招标文件》(2017年版)专用合同条款与通用合同条款的要点解读; 8、《标准招标文件》通用合同条款编制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件; 9、《标准招标文件》与《电子招标投标办法》衔接和应用; 10、《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(住建部令第33号)重点条文解读; 11、招标投标争议处理、异议、投诉的程序、措施、法律依据及案例分析; 12、招标文件的编制技巧,招标采购单位如何设定相关的强制性要求以及补充、澄清、发售中应注意的技术和法律问题; 13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进场交易程序、审批流程、具体规定及操作实务; 14、招标采购、竞争性谈判、单一来源采购、询价、比选等方式的特点和适用范围; 15、评标程序和评标(投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、否决投标、低于成本投标、投标报价修正、复评); 16、编制招标文件十二大要素详细解读(资格审查、两阶段招标、投标保证金等十二大要素); 17、开标评标环节注意事项、评标复议、重新评审的触发等常见问题分析及应对策略; 18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服务边界和招标项目进场交易要求与审批流程; 19、纪检监察审计、财务等部门全过程跟踪监督管理及有关程序与注意事项; 20、营改增后监督审计人员对招投标的审计内容的变化; 21、电子招标方式下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模式创新。
【费用及报名】 1、费用:培训费A:2800元/人;B:4980元/人(含培训费、讲义费);如需食宿,会务组可统一安排,费用自理。 2、报名咨询:4006820825 010-56133998 56028090 13810210257 鲍老师 3、报名流程:电话登记-->填写报名表-->发出培训确认函 4、备注:如课程已过期,请访问我们的网站,查询最新课程 5、详细资料请访问北京曼顿培训网:www.mdpxb.com (每月在全国开设四百多门公开课,欢迎报名学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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